【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由社会组织近日发布的一份社会组织政策创新调研报告称,截至2014年,广州、合肥、贵州、上海、西安、昆明等受调研地区的当地财政,均已开始向当地的社会组织进行政府购买服务。但资金的具体分配与使用仍有较多限制,且存在拨付不及时、项目评估机制不合理等问题。
政府购买服务,是将本由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和公共服务职能,交托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按照市场标准订立服务合约;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邀请第三方评估履约情况,并向受托社会组织支付服务费用。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购买服务”逐渐常规化,成为一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型态。据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编纂的《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4)》称,2013年,全国各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总资金达到15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