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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官员:纪委不做司法机关“预审室”

2015年11月11日 13:16 来源于 财新网
要适应以审理违纪案件为主的新形势,探索党纪轻处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工作机制;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体现纪律审查特色
中央纪委大楼。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11月11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推出《反腐三人谈: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节目。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熊惊峰在访谈中提出:以前在审核处理阶段,对被审查人涉嫌犯罪问题的审理投入过多力量,实际上成了司法机关的“预审室”。

  熊惊峰表示,当前,有的同志存在思维惯性,满脑子全是线索和案件,忽视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把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当做“小节”、小毛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还有的同志存在错误的政绩观,重视大案要案,片面地追求涉案数额。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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