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史无双)为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保部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属普查对象。
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2016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通知表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在2016年第四季度开始准备,以2017年度资料为时期资料。
中国在2007年开始进行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涉及工业源157.6万个,农业源289.9万个,生活源144.6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790个。各类源废水排放总量2092.81亿吨,废气排放总量637203.69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