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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米第一案”进展:污染证据出现 发回重审

2016年12月23日 23:05 来源于 财新网
据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从汤冬华家中以及耕地中所取得的3年总计6个稻谷样品镉含量都超标,其所种植稻谷的耕地土壤中镉含量也超标

  【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由湖南种米农民提起诉讼的“镉米第一案”近日再有新进展。由于二审期间出现镉超标的司法鉴定等新证据,一审事实需进一步查清,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撤销一审判决,发回衡东县人民法院重审。

  该案原告汤冬华是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石桥村村民。据衡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汤冬华诉称2010年到2012年他所种植的稻谷受大浦镇工业园废水、废气排放的影响导致绝收,2013年到2014年,他的稻谷被检测出镉含量超标而无法上市。

责任编辑:崔筝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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