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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医疗机构类别范围即将拓宽

2017年02月28日 20:37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财新网】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部署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卫生部令第35号)作如下修改: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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