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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汉忠抗拆致死案重审宣判 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缓

2017年08月10日 13:0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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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丁汉忠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施工人员对引发该案负有一定责任,依法对丁汉忠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应对其限制减刑
8月10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经重审后宣判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丁汉忠限制减刑。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死刑立即执行改判限制减刑的死缓,山东潍坊农民丁汉忠抗拆致死案重审落槌。8月10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经重审后宣判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丁汉忠限制减刑。而在去年5月,山东省高级法院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潍坊中院对丁汉忠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发回重审。

  今年56岁的丁汉忠是山东潍坊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农民,其居住的房屋存在权属争议。2013年,该房屋被列入“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范围。因补偿协议未谈妥,丁家一直没有搬迁。同年9月,数名拆迁人员试图强制拆除丁汉忠居住的房屋,双方发生冲突。在冲突中,丁汉忠持镰刀挥砍,致两名拆迁人员黄中太、黄国厚死亡。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邱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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