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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降低申办诊所门槛 非医师也可申请

2017年11月02日 19:1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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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卫计委计划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对诊所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估,并面向社会公布
深圳打破“只有医师才可申办诊所”的惯例,允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诊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方祖望 记者 王婧)深圳打破“只有医师才可申办诊所”的惯例,允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诊所。《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的第一条,即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标准》已从昨日(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前国内其他地方执行的诊所“国标”,是原卫生部于2010年8月印发的《诊所基本标准》。其中规定:诊所只能由执业五年以上的医师开办。

  11月2日,深圳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财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新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围绕医疗服务质量,深圳市卫计委宣称:社会办医本质是一种市场行为,应当将“投资与投资行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医疗执业行为”区分开来。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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