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国家环保部12月22日发布消息称,2017年8月7日至9月15日,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8省(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12月22日向四川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称,四川省存在的问题有长江部分支流污染严重,部分区域治霾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等。而据《环保法》应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四川各级人民政府,则存在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