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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再获减刑 无期减为有期25年

2018年03月23日 10:4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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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不服集资诈骗的定罪量刑,多次提出申诉,要求改判无罪;家属称减刑只是程序问题,更关心罪与非罪的问题
资料图:浙江“亿万富姐”吴英。图/中新社 王旻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亿万富姐”吴英再获减刑。3月23日上午,浙江省高级法院(下称浙江高院)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公开审理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吴英的刑罚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此前的2014年7月,吴英获得首次减刑,由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浙江高院表示,鉴于罪犯吴英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浙江省女子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建议将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10年。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浙江高院审理。2018年3月23日,浙江高院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浙江省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和浙江省女子监狱分别指派警官出庭,罪犯吴英到庭参加诉讼。吴英的亲属吴永正等人、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基层代表参加了旁听。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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