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肖罗娜)因两座煤矿被查封变卖,山西“高调出狱”又入狱的老板程幼泽申请国家赔偿,两级公安均不受理;其委托律师向山西省高级法院申请赔偿,经历一波三折仍被拒之门外。财新记者获悉,山西高院日前以“主体不适格”为由,决定对程幼泽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程幼泽家属表示不服,称下一步将向最高法院申诉。
财新此前报道,2009年10月,程幼泽作为“8·7”查赌打黑专案二号要犯,被晋城市公安局逮捕,后被山西高院以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对程幼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期间,泽州县煤炭局根据晋城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非法生产”材料,先后对当时程幼泽经营的智搏煤业和泊村煤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两座六证俱全的煤矿原煤共计23万余吨(程幼泽自称生产记录为38万吨),并处逾1.5亿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