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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错关25年 刘忠林申请1667万国家赔偿

2018年05月24日 08: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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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林是目前已知被关时间最长的蒙冤者;律师表示,失去的9000多天自由,多少钱也换不回来
资料图:刘忠林。图/财新图片

  【财新网】(记者 苑苏文 实习记者 肖罗娜)5月23日下午,50岁的刘忠林在律师陪同下向吉林省高级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刘忠林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在看守所和监狱羁押超过25年,之后被改判无罪。获得平反后,刘忠林向法院主张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7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万元,加上伸冤费、后期治疗费,共计申请国家赔偿1667万余元。

  此外,刘忠林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吉林省辽源市中级法院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和新华网、《吉林日报》、《辽源日报》等国家和省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以消除错误判决造成的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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