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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亲属因非法吸储领刑 律师称将上诉

2018年11月14日 11:3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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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父亲于西明获刑四年,姐姐于家乐获刑三年半,母亲苏银霞获刑三年。庭审中三人均不认罪
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张振永、程笑、樊正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图自高唐法院官方微信

  【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公开庭审100多天后,11月14日,轰动一时的于欢案牵出的其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由山东省高唐县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非法吸收存款罪判处于欢父亲于西明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至2021年5月31日;姐姐于家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至2020年6月8日;母亲苏银霞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19年12月14日。

  于家乐的辩护律师殷清利介绍,庭审中于欢父母、姐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均不予认可,称只是民间借贷,三人的律师分别做了无罪辩护。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殷清利表示已经与当事人沟通,于欢父母及姐姐三人均提起上诉,并将尽快提交正式刑事上诉状。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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