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冯华妹)两年多以前,山东聊城于欢案引发举国关注,该案牵出了以吴学占为首的15人涉黑团伙。财新记者获悉,该团伙的另一受害人王秀娥,近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冠县警方刑事拘留,起因是其多次到北京上访,并两次收取村主任给予的共计7000元生活费。
财新此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吴学占团伙以暴力讨要高利贷,在聊城冠县女老板苏银霞的工厂中对其威胁、侮辱,苏银霞之子于欢在反抗中用刀捅刺,造成讨债者杜志浩死亡,另有两人重伤。此后,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这一判决披露后举国哗然(详见2017年第13期财新周刊:“冠县血案的金融江湖”)。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认定于欢构成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5年(详见财新网:“于欢案二审改判五年构成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