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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冯华妹)11月28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11月19日,伊春原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李伟东涉嫌受贿案在绥化中院开庭,李伟东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处理、永不翻案”。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披露,李伟东的起诉书长达数十页,“先后17次收受人民币、木材等款物”。而李伟东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接受处理,永不翻案!”
李伟东今年63岁(1956年3月出生),黑龙江饶河人,七台河机电工人出身,任职黑龙江警界36年,曾任七台河公安局长和伊春公安局长,2016年3月在伊春市副市长任上退休。今年4月24日,李伟东被查的消息获得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证实。8月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了李伟东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审查起诉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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