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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发文强化文物经营资质审批

2012年08月16日 12:14 来源于 财新网
即日起开展对古玩旧货市场中有关商户的文物经营资质审批工作,建立古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日常监管制度

  【财新网】(记者 蓝方)针对各地兴起的古玩城、收藏市场,文物管理部门在充分肯定其积极作用的同时,要求各地强化对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审批。

  2012年8月15日,国务院网站刊发由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即日起至年底,重点推进古玩旧货市场中从事文物经营商户的资质审批工作;2013年上半年则要全面建立古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日常监管制度、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责任编辑:段宏庆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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