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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杨达才一审获刑14年

2013年09月05日 10:59 来源于 财新网
原陕西省安监局长杨达才,被法院认定受贿25万元,另有50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他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9月5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杨达才案进行一审宣判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9月5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杨达才案进行一审宣判。8点20分,载有杨达才的囚车驶入法院。9点30分,法院于3号庭进行公开宣判。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称陕西省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受贿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合计529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段洪庆 | 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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