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9月14日刊发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系列文章第五篇,以下为全文:
中央纪委派驻机构,顾名思义,就是由中央纪委派出、驻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机构,必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监督实效。
发挥“派”的权威,就要站稳立场,紧紧依靠派出机关开展监督。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是“紧密型领导关系”,不是“松散型指导关系”。过去把这种关系混淆了,纪检组站在驻在部门立场上,甚至以落实驻在部门意图为主,对发生的问题捂着、闷着,不向派出纪委报告,成了“驻的制约和派的无力”。造成这种情况,既有派驻机构自身不敢担当,认识不到位、作风没转变的原因,也有派出纪委对派驻机构领导、管理、服务不够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定期约谈纪检组长,让派驻机构干部参加中央纪委机关相关工作,与派驻机构的联系比以往更加紧密。纪检组在派出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有了反映问题线索、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处置和进行纪律审查,都要及时向派出纪委报告,取得指导。报告方式可以多样,有些问题要找纪委分管领导当面汇报,有的给相关纪检监察室打个电话沟通就能解决,有的则要正式报告。派驻机构还要与巡视机构密切联系,及时主动向巡视组提供情况。派出纪委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工作,真正让派驻干部感受到是派出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感觉到有领导、有依靠,从而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