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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人郝劲松一审获刑九年 诽谤罪指控未认定

文|财新 王和岩
2023年07月22日 17:10
定襄法院认定其犯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未认定检方的诽谤罪指控;辩方称郝劲松未谎称律师身份代理案件,认为法律规定公民亦可代理诉讼案件
资料图:郝劲松。

  【财新网】曾提起多宗公益诉讼的山西公民郝劲松,7月20日被山西省定襄县法院一审认定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获刑九年。对判决结果,郝劲松的辩护律师表示无法接受:“据我了解,律师界、法律界普遍认为认定郝劲松犯诈骗罪不成立;至于寻衅滋事罪,大家评论不多,但明显属于现实中普遍被滥用的情况。”目前尚不知郝劲松是否会对该判决提起上诉。

  郝劲松生于1972年10月,山西定襄县人。2004年,正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的郝劲松开始发起一系列公益诉讼,他先后将北京铁路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原铁道部等告上法庭,原因是在火车上购物和地铁如厕时未能要到发票,“春运”时火车票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等等。这些诉讼虽然大多以郝劲松败诉告终,但也推动火车餐车开始向就餐乘客提供正式发票,铁道部自2007年后不再实行春运票价上浮制度。此外,2007年轰动一时的“陕西华南虎”事件,郝劲松也对原国家林业局提起多起政府信息公开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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