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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察枪击罗生门”案宣判 前民警邢志强被判无期徒刑

文|财新 崔先康
2023年09月01日 10:41
8月31日,乌兰察布中级法院向邢志强送达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邢志强28年前枪击孟永清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邢志强坚称自己无罪并决定上诉
乌兰察布中院认为,邢志强因怀疑被害人孟永清盗窃摩托车而阻拦,被害人逃离过程中持枪射击被害人孟永清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资料图: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新网】28年前的夏天,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民警邢志强在野外打靶时和保外就医人员孟永清相遇。因认为孟所骑的摩托车为盗窃所得,邢志强拦路盘查,但被孟永清挥刀驾车冲过。邢志强驾车进行追赶,过程中,被捅伤的他开枪击中孟永清。事发两天后,孟永清被家人送医治疗,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在当年,邢志强追赶孟永清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2020年8月,在四子王旗公安局副局长任上的邢志强被带走调查,这起20多年前的旧案也被重新提起,邢志强最终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详见财新网:《特稿|警察枪击案罗生门》)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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