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林绮晴)伴随着业界放开医疗服务费价格管制、改革“以药养医”的强烈诉求,护理服务费长期偏低的问题也浮出水面。北京市卫生局正在酝酿上调护理服务价格。
北京市市卫生局早前在一项国际护士节主题活动上即表示,现行护理服务价格多年未做调整,价格偏低,与护理人员的劳动价值不符。据悉,价格调整方案将由北京市发改委牵头,拟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的原则,提升护理费,同时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部分检验项目价格。 北京市目前的护理费标准为1999年制定,规定重症烧伤护理为每日100元,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每日分别为25元、7元、5元、3元。其中,三级医院可在此基础上加收2元,二级医院加收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