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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掌握土地权利的农民不愿城镇化

2014年04月30日 17:32 来源于 财新网
社科院副院长李扬认为,要让农民获得土地的权利,这会改变农民与市民的利益格局,市民相对农民的优势会减少,而农民也会不愿成为市民
2012年03月21日,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新城区大片整理后的土地,远处是建成的安置小区。CFP

  【财新网】(记者 周天)“农民明确获得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这三项权利后,和市民的相对比较利益就发生了明显变化。”“当城镇化从原来偏颇的土地城镇化转变为人的城镇化,很多掌握土地权利的人不愿被城镇化,不愿意成为城里人。”

  4月29日,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在该院举办的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上如此表示。李扬称,要在城乡一体化的角度观察城镇化,需要讨论三个问题。

  一是要大力推进农村新型产业组织发展,要强调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现代化。从农村政策角度来说,现在是把农业真正作为一个职业来界定,农民不一定从事农业。

责任编辑:林韵诗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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