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姚家怡)1月14日,中国政府网刊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明确推行第三方治污,向社会资本开放环保领域。
在环境污染治理上,惯用的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新《环保法》中加大了对污染单位处罚的力度,施行包括“按日连续处罚”等方式。但造成污染的单位不一定具备治理能力,单凭处罚不能实现环境恢复。
《意见》强调了“坚持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的原则,排污者承担治污的责任后,治理工作通过市场手段交由更专业的第三方完成。具体操作方式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