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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案件 律师意见应被听取

2015年01月29日 18:33 来源于 财新网
为便利律师阅卷,最高法院已设置律师阅卷室

  【财新网】(实习记者 单玉晓)自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死刑复核案件律师如何介入,一直缺少明确的依据。如今,这一状况有望改变。

  自今年2月1日起,死刑复核案件辩护律师可以联系最高人民法院查询立案信息和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及时安排。

  1月29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最高法院在办理死刑复核案件中,辩护律师提出查询立案信息、查阅案卷材料、当面反映意见、提交书面意见、送达裁判文书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和流程等内容。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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