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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被受理

2015年07月24日 14:21 来源于 财新网
原告称因被告非法作业导致200亩湿地湖泊遭到破坏,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950万元
2010年12月30日,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起诉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水污染侵权纠纷环境公益诉讼案在贵阳开庭并当庭一审宣判,这是我国首列环保基金资助环境公益诉讼案。齐健/新华社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雪丰)7月23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北京第一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原告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称,被告北京都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九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作业致200亩湿地湖泊遭到破坏。

  据了解,该湖泊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的都市芳园小区,总面积约200亩。这片湿地被认为是小区及周边地区的天然“绿肺”,生态服务功能丰富,承担着雨水蓄集和排出任务,具有一定的防洪排涝的作用。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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