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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安全事故后阻挠抢救等或以故意杀人罪处罚

2015年12月15日 12:34
严惩故意阻挠开展事故抢救、遗弃事故受害人等行为

  据最高法网站消息,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将于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同时向大家通报近年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相关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三起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一、《解释》出台的背景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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