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达维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在执法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
其中不乏全国知名品牌,包括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周黑鸭等等。涉案餐饮店的经营内容涉及烤鱼、火锅、羊肉粉、油爆虾等食品。尤其是位于北京簋街的胡大餐饮,以卖小龙虾出名,仅在簋街一地就有多家分店,每到傍晚门庭若市。
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举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