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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在被判刑一年零四个月之后,中央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孟会青受贿案的判决文书近日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这名原中央纪委纪检官员,利用手中的纪检监察权力和职务影响力,接受郭文贵和吉林、广西、河北等地商人的请托,在企业经济纠纷、案件办理、人事调整上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利,将国家权力变为私人牟利工具的权钱交易的故事得以正式揭开。
现年52岁的孟会青(1965年2月出生)是河北正定人,1989年7月进入中央纪委工作,落马前为中央纪委第十二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孟会青在中央纪委工作超过25年,曾先后任中央纪委八室三处副处长、八室综合处处长、六室综合处处长、绩效管理监察室二处处长、执法和效能监督室综合处处长等职。2013年8月,孟会青升任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2014年3月任十二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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