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 林子桢 赵复多 见习记者 孙良滋 综合报道)以拆迁闻名的落马官员,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其受贿案8月4日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法院(下称襄阳中院)一审宣判。吴天君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新华社消息,2017年8月4日,襄阳中院公开宣判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受贿案,对被告人吴天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天君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吴天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