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武骁)11月3日,环境保护部督查巡查办公室向28个督查组和102个巡查组发布《环境保护部应对重污染天气督查巡查第1号令》,要求各督查组、巡查组11月4日至8日,按照预定计划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督查巡查工作。这是自今年28个督查组和102个巡查组成立后,环保部发布的首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督查巡查令。
2017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今年4月,环保部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抽调了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8月底,环保部又宣布派出由2000多人组成的102个巡查组,进驻京津冀28城及所属县,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1月4日进行为期4个月的日常化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