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