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栋梁:中石化青岛爆燃事故是严重责任事故
- 11月24日 18:28
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这次事故损失惨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会上,杨栋梁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现场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坚持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和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硬措施。要深刻汲取事故血的教训,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油气管道、城市管网等为重点的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专项整治。<查看全文>
- 习近平抵达青岛 看望爆燃事故伤员
- 习近平还听取国务院和山东省关于“11·22”中石化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处置情况的汇报,并对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 图解:青岛爆炸事故大事记(更新)
- 事故已造成55人死亡9人失踪,财新记者整理此间大事记,供读者了解事件进程
事故进展
-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案14人被判刑
- 评论(0) 2015年11月30日 13:3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员8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其中2名被告人被依法适用缓刑;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员6人犯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2名被告人被依法适用缓刑
- 山东青岛中石化特大爆炸事故报告公布
- 评论(0) 2014年01月11日 16:32
经调查认定,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相关责任15人移交司法,48人受党纪、政绩处分
- 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相关负责人停职检查
- 评论(0) 2013年11月27日 20:3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7日宣布,鉴于管道储运公司党委书记田以民、管道储运分公司总经理钱建华在“11.22”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中石化集团党组决定二人停职检查,并配合协助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行处理
现场目击
- 【亲历记】高绪友:爆炸阴影下的生活
- 评论(0) 记者 谢海涛 实习记者 张霞 2013年11月26日 20:19
“爆炸不是太响,有点发闷,石块、玻璃如下雨一样飞下来。”斋堂岛街的暗渠被炸开了,石板也都飞起来了
- 记者目击:再探丽东化工厂
- 评论(0) 记者 谢海涛 于宁 2013年11月26日 10:45
爆炸首先在丽东化工厂区南门发生,这里曾有几间集装箱搭的简易平房,至少六人在此遇难。距爆炸点五六十米处,是丽东的仓库、油罐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时间:2013年11月22日10时30分许
地点: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
55人死亡 9人失踪
136人受伤
评论
石化企业重大事故
- 对比操作规范探查青岛事故原因
- 评论(0) 记者 黄凯茜 2013年11月26日 19:44
从管道规划、抢修防护、城市应急、维护与检测等几方面对比相关技术规定和规范,青岛爆炸事故正如调查组组长、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所说,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 专家称管道事故源于多头管理
- 评论(0) 记者 于达维 2013年11月26日 19:29
青岛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的下水道爆炸,暴露了中国地下管线规划的不科学、不严谨,以及地下管道多头管理、缺乏协调的教训
- 石化企业重大事故回顾
- 评论(0) 记者 黄晨 2014年07月01日 11:22
中石油在大连频出事故,此次金州事故与“11.22”黄岛事故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是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起
- 中石油大连石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 评论(0) 2013年08月01日 09:53
近年来,大连石化公司连续发生同类事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肃查处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此类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