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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起诉云南回龙山水电站建设和环评单位 法院已立案

2018年02月27日 19:3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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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友认为,回龙山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不实、存在重大遗漏,回龙山水电站对热带雨林植被和澜沧江流域珍贵鱼类唯一洄游通道的破坏,将给流域的生态环境带来灾难,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对于生态保护的要求
正在建设中的云南回龙山水电站。图/财新记者 梁莹菲

  【财新网】(记者 杜偲偲)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就云南回龙山水电站环评涉嫌违法、电站建设造成重大生态损害一事,向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该法院已立案受理。

  财新记者获得的书面材料显示,2月23日,自然之友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回龙山水电站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华润电力(西双版纳)有限公司,以及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华润电力停止清库砍伐行为,消除回龙山水电站库区未砍伐、破坏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热带雨林等植被被毁灭、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淹没的危险,以及澜沧江、罗梭江流域鱼类洄游通道被阻隔、淹没的威胁,电站建设方和环评方赔偿水电站施工后,从植被破坏日起,至生态功能自然恢复期间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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