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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母诉刘鑫生命权案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披露锁门等细节

文|财新 葛杏航
2022年12月30日 15:44
二审认定江歌遇害前一天,刘鑫阻止江歌报警,当天夜间刘鑫要求江歌陪同返回公寓。案发时,刘鑫锁闭公寓房门,使江歌无法进入自己的公寓而失去逃生或者降低受侵害程度的机会
11月22日下午,中院二审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与被上诉人江秋莲生命权纠纷案。图: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新网】备受关注的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尘埃落定。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称,刘鑫作为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未对江歌尽到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二审宣判后,江秋莲来到女儿江歌墓前,献上鲜花、水果与判决书,并发布微博连称:闺女,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这份判决来的太迟了!

  财新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江秋莲的独生女儿、在日本留学的江歌,于东京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详见财新网:《江歌案东京宣判 陈世峰一审获刑20年》)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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