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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平度纵火案审判:谁为纵火负责?

2014年08月24日 13:11 来源于 财新网
诉讼参与各方对纵火案的直接主谋和真正起因存有异议,法庭拒绝传原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书记付强、主任吕中科及武装部长顾秀军等官员出庭作证
 

  【财新网】(见习记者 赵复多)8月20日至22日,造成守地村民1死3伤的“3.21平度征地纵火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原村主任杜群山和吴家疃村原村主任、青岛贵和置业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长崔连国被指控放火罪;被告人王月福、李青、李显光、柴培涛、刘长伟被控放火罪和寻衅滋事罪。

  整个庭审共历时三天。首日,被害人代理人先后申请合议庭及主审法官回避遭拒,随后法庭开始调查环节。21日,控辩双方、各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各项证据,分别举证、质证、发表意见。22日,各方围绕被告人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并对各被告人的量刑发表意见。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平度321纵火案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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