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十一”长假前夕,两省会城市落马一把手一审领刑。9月30日,广西南宁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浙江宁波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至此,2016年已过四分之三,落马高官审判季持续加码。财新记者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已有八名高官获刑,其中,令计划、郭伯雄、万庆良被判无期徒刑,杨刚、冀文林、谭栖伟、王敏被判有期徒刑12年,李东生被判有期徒刑15年;除令计划一人犯受贿罪、非法国家秘密罪、滥用职权罪三宗罪外,其余五名高官均因受贿罪获刑,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从1300万元至1.1亿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