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刚刚过的11月,落马高官审判季继续加码:中共十八大后甘新辽冀豫五省份落马的“首虎”均领刑;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犯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四宗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1.4亿余元,并对9104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一审被判死缓;另有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黑龙江省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等相继领刑。
据财新记者统计,截至目前,中共十八大后已有至少45名副部级以上高官获刑,其中2014年五人,2015年16人,2016年24人,占比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