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综合报道)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标准更新。5月31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出通知,分别规定即日起各级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各级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中国国家赔偿实行“法定赔偿标准”,非“损失多少赔多少”,国家赔偿以支付现金为主要方式。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5月27日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上述规定、统计数据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确定了为258.89元的日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