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本才受贿案一审落槌。张本才被认定16年内受贿近5000万元,获刑13年。12月19日,福建厦门中院官微通报上述消息。
至此,2023年已有26名落马中管干部领刑,此前25人为:李文喜、刘彦平、张新起、潘家华、孟祥、杨福林、郝春荣、徐宝义、徐鸣、黄毅、孙国相、周江勇、沈德咏、肖毅、姜国文、陈家东、王滨、龚建华、于鲁明、宋希斌、孙德顺、张敬华、张务锋、盛光祖、薛恒。
张本才的受贿行为起始于2005年其担任检察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时。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0年,张本才利用担任检察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最高检影视中心主任,最高检办公厅主任,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企业经营、转业安置、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32万余元。